为赚好处费,湖北人唐善康、刘敢费尽心思,牵线搭桥帮人贩毒,可谁知害人的毒品却系假货,6月15日,两人仍被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检察院以贩卖毒品罪批准逮捕。 2007年5月9日,刘敢介绍林某到唐善康处购买毒品冰毒,双方谈妥购买100克冰毒,每克500元,交易成功后刘敢可获得介绍费2500元。第二天下午5时许,唐善康从广东人“歪头”处拿到100克毒品冰毒,来到温州市区一酒店楼下,与刘敢一起在出租车上与林某交易,被当场抓获。经鉴定,缴获物重99.2克,成份中没有毒品冰毒。 据唐善康交代,今年1月份,他在温州一酒吧里认识了广东人“歪头”,两人谈好由唐善康帮“歪头”贩卖毒品,事成后可得到3000元的好处费。 检察机关经审查后认为,犯罪嫌疑人唐善康、刘敢明知他人贩卖毒品而积极参与联系,但由于毒品是假货而未能真正完成交易,涉嫌贩卖毒品(未遂)罪,予以批准逮捕。 |